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围绕“重点工作部署在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薄弱和问题在哪里,追责问责就落实到哪里”,全面加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截至3月2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开展监督检查162次,发现问题172个,立行立改96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28人次,通报批评31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立案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延长党员预备期3人;下发监督检查、执纪督查通报共11期,通报典型案例3期16人。
思想认识到位,全面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全体领导干部迅速返岗,立即投入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3日,即组织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组长的5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县纪委监委、各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及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第一时间转发省市纪委监委有关纪律要求,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意识,明确战时纪律,及时有效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聚焦疫情防控重点要求,着力发现、移送问题线索。
人员统筹到位,形成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纪委人员力量,成立监督检查组、监督执纪组、信息宣传组、脱贫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并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同时,充分发挥执纪执法工作团队机制优势,以团队为单位在监督检查组中分设五个监督检查小组,攥成监督“拳头”,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提升监督质效。
监督执纪到位,持续严肃纪律。紧跟县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及时明确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采取重点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情况实行一事一监督一反馈,一日一汇总,定期进行通报。同时,围绕通报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镇、各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