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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室组地”联动作战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阅读次数: 作者: 刘青 信息来源: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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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质效。紫阳县纪委监委统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现有人员力量,以“1+1+N”的模式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组建5个执纪执法工作团队,协调各方力量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2021年1至8月,立案212件,党纪政务处分18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

组建专案组,上下联动作战。针对综合问题线索,采取“室组地”联办模式,优势互补。由县纪委常委牵头,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办案骨干,实行办案力量统一调配、混合建组,同步开展审查调查,既集中兵力发挥组织优势,又有利于从整体上看清案件全貌,避免出现多头承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情形。在调查毛坝中学学生发生群体性呕吐腹泻事件过程中,2名县纪委常委领衔办案,抽调2个纪检监察室、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共14人成立专案组,根据归口监督单位分块开展核查。经综合分析研判,仅用10余天时间将所有问题全部查清,并准确锁定违纪点,固定关键证据,最终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搭建协作区,机动配合作战。针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采取“室地组”协办模式,破解障碍。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联系的镇纪委遇到的疑难问题线索,全程指导并跟踪督办。对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予以协调,必要时通过参与重要人员谈话、关键证据调取等方式给予协助,共同破解查办障碍。在查办瓦庙镇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唐某某有关问题线索时,县纪委监委第四执纪执法工作团队安排第五纪检监察室与瓦庙镇纪委组成办案协作区,联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通过案前分析、案中会商、案后督改等方式,既发挥熟悉具体情况、协调联系顺畅等优势,又解决属地专业力量少、人情掣肘多等难题。经核查,唐某某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民政低保金27670元,骗取国家搬迁补助资金30000元。2021年5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唐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8月,县法院判决唐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成立督查组,统筹协同作战。针对综合问题线索,采取“室组地”提办模式,优势互补。按照“区域就近、力量均衡”原则,县纪委监委以执纪执法工作团队为单位,成立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在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后抽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35名干部,组建5个执纪督查组、1个巡回监督组和1个综合协调组,每周不少于2次对17个镇开展常态化巡回式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240个,发出疫情防控工作执纪督查通报10期,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收到整改反馈报告68份,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在开展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专项治理过程中,县纪委监委抽调各纪检监察室、各纪检监察组28人,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446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协助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分析难点、堵点,使各方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弥补了派驻机构在自身力量、经验能力等方面的欠缺,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监督效果。截止目前,已追缴到位房租欠款985463.16元,收回房屋67套,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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