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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强化考核考评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阅读次数: 作者: 王文栋 信息来源: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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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主任,你室移送的案件已审结,现将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反馈给你们,请及时按照反馈意见补充完善。”这是紫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承办单位反馈案件质量问题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的实施意见》,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要求,参照中纪委《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坚持考核导向,进一步指导各办案单元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从立卷、证据材料、事实定性、文书材料、程序手续5个方面为案件质量设置了55个扣分项和扣分标准。案件移送审理后,由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将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及时向案件承办单位反馈,督促补充完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的,按照考核办法对应标准予以扣分,并按照百分制逐案评查打分。年终从各办案人员主办案件中选取案件质量评查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作为该办案人员个人案件质量考核得分,并计入干部年度工作实绩。

“出台《案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明晰案件质量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补齐办案环节中的短板弱项,为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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