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主任,按照常委会安排,请于周三前将你团队辖区内村监委会主任培训情况报党风政风监督室。”这是紫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干部张圣禹每周穿梭各办公室派送《督办通知单》的一幕。
《重点工作督办制度》是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巩固“三化”建设成果,完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体系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该制度明确了督办工作的内容、程序以及结果运用,采取“日查看、周提醒、月通报”方式,将督办通报情况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确保每项重点工作都能及时有效推进。
制度运行过程中,县纪委监委落实专人,对确定的督办事项实行“三色督办”机制,全程跟踪、动态提醒,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责任单位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报送工作进展。
“督办事项到期前3天,我们会给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白色预警单》,预警提醒、限时完成。如果督办事项到期未完成将发出《黄色督办单》,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超过整改时间仍未完成将发出《红色督办单》,层报主要负责人掌握相关情况后,适时予以通报,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今年以来,共发出《白色预警单》5份,《黄色督办单》1份。”督办人员介绍说。
督办人员建立督办事项工作台账,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实时动态销号。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并对进展情况开展评估分析,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督办部门加强与各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该制度的实施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点工作在有效推进的同时,相关决策部署能够及时落地落实。此外,该制度还调动了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团结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此项制度,不断优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