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财物已另案处理的情况要在审查调查报告涉案财物部分表述清楚……”日前,紫阳县纪委监委在机关干部例会上对集中整治期间印发的《审理工作提示》进行全面通报学习。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学好、用好《审理工作提示》,及时通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办案要求,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在学好上级要求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面梳理省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日常审理发现的问题,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管理文书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和相关规定,提出规范性建议,并向各办案单元发放《审理工作提示》,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具体化、规范化指引。
“归纳总结的过程也是提升审理专业能力的过程。今年以来,我们已发出审理工作提示1期,组织集中学习2场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梳理汇总上级文件、权威文章、指导案例,希望通过审理工作‘小提示’,助推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双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