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紧盯财政职能,突出工作重点,通过查阅资料、监督建议、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财政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三项举措,助推政府采购合同支付进度和履约验收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一是对操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进行监督。按照《关于加快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及履约验收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和履约验收操作流程,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及履约验收工作、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责任的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股室按照法律规定时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完善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等工作;同时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的谋划统筹和预判测算,严把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关口,明确资金用途,加强财政监督,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对完善验收机制,规范资金支付进行监督。依据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项目完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政府采购需求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进行验收,出具相应验收报告进行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围绕作风建设和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资金分配发放、项目实施、审计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履行好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对采购效能,开展清理工作进行监督。针对预算单位专项清理小组对本单位2018年以来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清理情况进行检查。主动约谈职能股室主要负责人,了解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厘清思路,细化措施,强化责任,严防敷衍塞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检查中发现未实施的项目要求写出书面说明,并跟踪问效;对已实施的项目,督促迅速进行合同公示、备案、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