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不容易,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更加艰巨。比如,如何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如何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如何保障搬迁群众长远生计和安置小区长治久安?”......这是备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那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巡视巡察干部在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监督过程中,就要在关注和推动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发展上着力,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着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要坚持以政策保障为前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从根本上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综合性工程,这一举措让大量农村贫困人口搬离大山,摆脱穷困现状,入住搬迁社区,享受文明、幸福生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好职能责任,巩固拓展好脱贫成果,关注搬迁社区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坚实基础,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最困难群体不掉队、不落下。同时也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探头”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紧盯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做好社区后扶工作。2020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省平利县老县镇锦屏社区考察时指出“乐业才能安居”,并肯定了“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社区办工厂”的做法,这就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快社区党支部建设,把搬迁社区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常态化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力,发挥社区党员作用,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互助组织,精心编织纵到底、横到边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要在抓好现有社区工厂达产达效的同时,加快布点扩面,推进社区工厂集成集约发展,建立社区工厂工人联合工会,组建互助和最低工资保障基金,维护社区工人基本权益。要大力开发弹性工作岗位,方便不同年龄段搬迁群众能够在家干活增收。要开办社区技校,做好就业服务,让每一名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都有一技之长并能就业,加快把村民转变为居民。要针对搬迁群众人户分离实际,出台政策,优先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近上学,同时在社区开办儿童空间、标准化卫生室、警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等,解决好上学、看病等民生问题,不断增强社区吸引力,积极引导农民进城生活发展。
要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描绘的乡村振兴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实现这一美好愿景进一步规划了路径,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搬迁新社区农村贫困人口集中,他们“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将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要大力创办有效益稳定的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优先发展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托一产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度假体验、健康养生等乡村旅游业,鼓励群众投资获取固定或分红收益,延长农业产业链。要壮大社区集体经济,用好用活财政注入的集体资金资产,把社区集体经济盘活做大,及时组建互助资金协会,增加利息收入。要发展社区第三产业,利用搬迁社区公共场地和门面房,开发社区自身需要的“小岗位”,如菜店、肉店、早餐店、理发店、小商店、停车场等,增加就业岗位、活跃社区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减轻搬迁群众社区生活压力,强化自身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