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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强化”提升党员干部作风能力

阅读次数: 作者: 汪 涛 信息来源:紫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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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吹冲锋号,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强化教育引导,提高品德修养。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促使他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时刻保持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热爱,积极弘扬正气,敢于同敌对势力、错误思潮、不正风气作斗争。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的精神、勤奋敬业的品质,做到正确运用职权,自觉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强化制度完善,推进标本兼治。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是党的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也是建立保持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清楚地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健全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范和保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强化自我监督,提高约束能力。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约束相结合,凝聚监督合力,坚决防止“灯下黑”。党员干部也要学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的思想,打造过硬的作风,努力成为反腐倡廉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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