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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三个效果”有机结合,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

阅读次数: 作者: 李先钊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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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个效果”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目标,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好与坏、得与失的标准和抓手。“三不腐”是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反腐败斗争所要取得的终极效果。“三个效果”和“三不腐”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锚定“纪法效果”,释放“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一是从严审查调查。周密制定审查调查方案,精准使用各项措施,开展审查调查时要见微知著、深挖细查,秉承着“恶竹应须斩万竿”的决心,有力查处“案中案”,坚持“一案双查”,坚决查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二是涵养斗争精神。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强化担当作为。聚焦“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深入查处腐败案件,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释放出来。三是加强警示宣传。多渠道、多样化地对典型案例、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专项领域、性质恶劣、影响严重问题的通报曝光,在规定的知悉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果。

锚定“政治效果”,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审查调查是一项严肃性的执纪执法活动,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上想问题、办案件、出决策。二是坚持强化自我约束。“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审查调查是一项讲政治、讲纪律、讲安全的工作,要结合纪检监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着力提升审查调查人员纪法素养,坚决杜绝滋生自身腐败问题。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审查调查中发现单位部门、行业领域的制度漏洞问题,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填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健全体制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明者防祸于未萌”,要深入开展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照查摆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锚定“社会效果”,发挥不想腐的思想宣教优势。一是要营造自觉遵纪守法的氛围。既要注重在审查调查中加强思想教育,又要注重在平时工作中宣讲纪法,善于在工作中各个环节、接触到的各类人群中宣传纪法制度约束,形成以广大党员干部引领示范的遵纪守法社会氛围。二是注重清廉建设。将清廉建设与新民风建设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清廉建设的新模式、新方法,以清廉政风、良好家风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好。三是要注重协同配合。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发力,将正确的选人用人的导向、日常关心关爱制度的落实、正常公平晋升机制的运用、干部从严考核体系的完善等多方面结合起来,共同筑牢“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厚望。我们要锚定“三个效果”有机结合,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贯通融合发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注入强大动力,为聚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纪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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