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三起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洞河镇司法所副所长杨加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1月,杨加安在调解村民衡某某与曾某经济纠纷过程中,收受衡某某现金5000元。后调解未果诉至法院,衡某某遂向杨加安讨要其所送现金,杨加安退回3000元。组织核查期间,杨加安才将剩余现金全部清退。杨加安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焕古镇刘家河村原党支部委员、原村委会主任周庆文收受群众钱财谋取不当利益问题。2017年5月,赖某某之子给周庆文现金1万元,请求帮忙办理其父(贫困户)异地搬迁建房补助相关事宜。周庆文收取1万元现金后,未将此情况告知相关组织及其他村干部,也未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将现金退回。周庆文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三、高桥镇龙潭村村委会副主任王申文违规操办满月酒宴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6月,王申文在家中违规为其女操办满月酒宴,收受53人礼金7400元。王申文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退回。
上述案件均是违规收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厉行勤俭,杜绝浪费,倡导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持续好转。
全县各镇各部门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强力纠治“四风”,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揪住不放,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确保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不打烊,正风反腐不松劲,营造良好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