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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关于民生领域问题典型案例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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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五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紫阳中学健康办原干事魏世忠对膳食中心监管不到位问题。2019年10月、11月,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紫阳中学勤工俭学经营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膳食中心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魏世忠时任该校健康办干事,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2020年8月,魏世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妇幼保健院保卫科科长邱永翔散布不正当言论导致与同事发生纠纷问题。2020年4月,邱永翔在单位散布不正当言论,导致与同事发生纠纷,并相互厮打,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邱永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自然资源局干部靳书明因琐事与他人互相殴打并毁坏他人财物问题。2020年4月,靳书明酒后在烤鱼店结账时,因琐事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冯某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将该店内的相关物品损坏,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靳书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高桥镇基础办干部刘际军伙同他人违法赌博问题。2020年2月,刘际军伙同他人两次参与赌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刘际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红椿镇上湾村监委会主任罗中贵经营过期食品问题。2020年9月,红椿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开展食品经营专项检查中,发现罗中贵所经营的日用百货店未按要求储存食品,部分食品存在过期问题。2020年9月,罗中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重自醒自律,严守纪法底线。各镇、各部门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零容忍”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正确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治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置,提升整治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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