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后,紫阳县委巡察办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原文、周例会集中学习讨论,全体巡察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并引发了热议。
“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规范,让我们看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成果。《政务处分法》解决了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困境。该法也是我们工作的又一指南,大家一定要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提升巡察监督水平。”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提出落实要求。
“作为巡察干部,我们必须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县委巡察组组长吴勇刚谈到。
“该法的出台是新时代新需求,作为一名巡察新兵,更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必须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内容,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县委巡察组干部谢浩杰如是说。
“将《政务处分法》纳入巡察干部‘一周一学一检测’内容,通过会上组织领学,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的新要求。同时,督促全体巡察干部深学精学、学以致用,确保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县委巡察办干部张高平说道。
大家纷纷表示,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全面掌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学以致用,熟练运用,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三个聚焦”要求,盯紧各类民生痛点、难点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个,交办一个,解决一个,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