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廉政要闻 / 正文

紫阳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中共紫阳县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8
[字体:  ]

经县政府批准,紫阳县财政局拟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紫阳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纪委监委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名称:紫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钟鼓湾2号(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张圣禹

联系方式:13154036206

四、采购内容和预算

采购内容:楼顶防渗处理40 ㎡,修缮业务用房 2 间 40 ㎡,改造活动室 51 ㎡,装修文化活动墙 30 ㎡,购置档案柜等配套设备。

采购预算:360949.23元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有效,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半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税收交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9、属行业特殊情况的供应商可由其分支机构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谈判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8:00

2、谈判时间:2023年3月6日15:00

3、谈判地点:紫阳县纪委监委


中共紫阳县纪委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