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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当好“普通一员”

阅读次数: 作者: 李小霞 信息来源: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发布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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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中有这样一句话让人记忆尤新:“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普通一员”彰显的是党员本色、体现的是赤子情怀,当好“普通一员”看似简单,实则并不容易。

不忘“普通一员”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抗日战争时期,延安开展大生产活动,朱德身为八路军总司令,他所在的党小组考虑到他工作繁忙便没有给他分配生产任务,朱德知道后找到党小组,他说:“在我们党内,每个人都是普通党员,党内不能有特殊”。最终,在他的坚持下,党小组给他分配了2亩菜地的工作任务。

诚然,当好“普通一员”会让党员干部行稳致远,一旦忘记“普通一员”的身份,党员干部也会逐渐偏离轨道,与人民群众愈走愈远。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落马官员,无论是青海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小刚,还是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张民,亦或是陕西省咸阳市原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权王军……他们无一不是在掌握权力后,便认为自己手中有权,忘了“普通一员”的党员身份,带着行政身份、端着领导架子,最终背离初心、忘记宗旨,从破纪走向破法,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普通一员”的党员身份,用普通守住纯洁底色、先进本色,用普通保住永不褪色的党性、永不变色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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