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了近8年的‘本本’终于拿到手了,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看着手中的《不动产登记证》,紫阳县洞河镇集镇安置点“十二五”搬迁户刘先生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紫阳纪委监委对标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小切口、大深入”,紧盯不动产“办证难”这个焦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刨根问底”找“病根”。围绕“政策落实不到位、前置登记手续不完善、群众知晓率不高”等突出问题,督促牵头部门按照定事、定人、定标准、定时限的“四定”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属地镇政府工作责任,及时盘清全县不动产“办证难”底数,确保情况清、底子明。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全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涉及不动产“办证难”楼盘50个,主要集中在各镇“十二五”移民搬迁安置点因建设资料缺失未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致使未完成首次登记导致“办证难”问题。
“对症下药”开“药方”。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工作进展及时通报、重要问题及时研究、重大困难及时协调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适时跟进督促整改。针对涉及部门多、问题成因复杂的楼盘,发挥联动效能,注重沟通衔接,推动形成合力。针对25个“十二五”搬迁安置点因未开展竣工验收,导致未完成首次登记的问题,工作人员直达楼盘现场、直奔责任部门,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召开联席会议,有效推动问题整改。集中整治以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发出《提醒通知单》5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21个,紧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立案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累计完成首次登记楼盘50个,办理(补办)转移登记3677户。
“标本兼治”除“病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把解决“办证难”工作与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紧密结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对办证窗口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预警提醒,推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落地落实,杜绝“搭车”收费等问题。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交房即交证”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办证难”问题杜绝在源头、预防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