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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让4万余名学生吃上“放心餐”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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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87所学校营养膳食资金使用、招标采购、供餐质量等逐项过筛,立案7件,处分8人,追回资金816.9万元……这是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陕西省紫阳县纪委监委成绩单中的一组数据。

今年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营养餐问题作为“小切口”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日前,在紫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给记者讲了一起典型案件。

2024年4月28日,经紫阳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张某某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7月,紫阳县教体局与某兰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由其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等食材供应及服务。合同里有一条为当货物供货价随市场发生变化时,需当地县政府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2021年4月,因县教体局营养改善办公室干部岗位调整,时任县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张某某开始协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4月27日、5月3日,某兰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将大米、面粉供货价格分别调整为每袋148元和126元,每袋分别违规提高10.5元和11元。

2021年5月31日,根据市场行情,县教体局向县政府上报请示,建议调整价格。7月6日,县政府同意调整价格意见,即每袋大米147.5元,每袋面粉126元。之后,该商贸公司仍以每袋大米148元的价格供货,每袋违规提高0.5元。

在此期间,张某某未安排或组织人员对该商贸公司实际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提高供货价格和未按县政府批准价格供应大米问题。

2021年8月2日,该商贸公司申请变更大米和食用油供货品牌,在没得到县政府的批准下,又擅自将大米供货品牌更换,进货成本降低。

2021年8月,县教体局营养办干部全面调整到位,张某某未安排干部交接工作,也未通报和处置该商贸公司申请变更供货品牌事宜,直至其2022年8月调离县教体局。

最终,该商贸公司全额退还了违规获利资金,张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校营养膳食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紫阳县建立“纪委监委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自查自纠”联动机制,督促整改问题40个。

县纪委监委紧盯制度执行关键环节跟进监督,督促县教体局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营养改善计划”智慧监管综合系统,实现对校园食品加工制作及营养膳食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紧盯学校“一把手”、食堂管理“关键人”、资金财务“经办员”等重点人员,摸排履职情况、交往轨迹,理清资金来源和具体流向……

针对县纪委监委反馈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紫阳县教体局印发《紫阳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办法》《紫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细则》等制度,补齐短板弱项,推动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

通过集中整治,紫阳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对食材采购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模式,对配送企业实行考核评分淘汰机制,从源头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现在食材不但丰富,而且都非常新鲜。学生都喜欢吃,吃得很好,吃得健康,我们看着也非常开心。”紫阳县向阳镇中心学校食堂的大厨庞世秀说。记者从紫阳县教体局了解到,下一步,将实行定期评议和口感提升大比拼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4万余名学生的就餐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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