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紫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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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阅读次数:194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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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厉整治扶贫领域“庸懒散慢虚”等作风问题,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现将三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红椿镇尚坝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山奎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5月以来,王山奎按照村党支部工作安排包联杨某某户,期间发现该户存在将其父亲和姐姐(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安排在简陋偏房中居住的问题,仅口头要求杨某某履行监护责任,随后未跟进督促落实,也未向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汇报解决,致使该问题长期存在,且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王山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瓦庙镇新光村文书杜吉明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8年7月,杜吉明在负责新光村六组旧宅基地腾退工作中,在未联系到农户覃某某情况下,将其长年未住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宅拆除。2019年1月,杜吉明在未与覃某某沟通的情况下,将其父安葬在覃某某被拆房屋的旧址上,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上访。2020年4月,杜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罗明聪在落实贫困户帮扶过程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5月,红椿镇纪家沟村贫困户肖某某在申请办理小额扶贫贷款发展产业过程中,罗明聪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具体帮扶责任人,既未提前与肖某某本人联系,向其宣传政策,也未过问其小额扶贫贷款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其缺资金的实际困难,导致肖某某当次小额扶贫贷款未成功办理。2020年4月,罗明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以上述案例为镜鉴,警钟长鸣,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政治过硬、能力过硬、工作过硬。各镇各部门党组织要按照《全县干部作风大整饬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饬,着力解决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不想为”、工作动力不足“不愿为”、干事魄力不够“不敢为”、能力素质不高“不会为”等问题,促进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短板弱项、问题整改,紧盯“四支队伍”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等问题,以优良工作作风,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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