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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抓实组办会商 提升巡察质效

阅读次数: 作者: 张高平 信息来源:紫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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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组对巡察报告中的部分问题再了解再核实,问题的定性一定要准。”

“你组报告中个别问题的‘底稿’印证不够充分,建议丰富底稿的材料。”

这是在紫阳县2021年作风建设专项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办与巡察组进行会商,对专项巡察报告集中商讨修改的场景。本轮巡察中,先后召开组办会商会议20次,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紫阳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建立组办会商机制,紧盯巡前、巡中、巡后各个环节,加强巡察办与巡察组之间的沟通会商,对巡察期间“疑难杂症”问题进行集体“把脉会诊”,持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前会商未雨绸缪明“方向”。在巡察准备阶段,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任务积极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全面收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组办会商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和初步“画像”,进一步明确发力点和落脚点,确保巡察组进驻巡察有的放矢。

巡中会商把脉会诊找“病灶”。在巡察进驻阶段,巡察组严格落实巡察周报告制度,巡察办根据各组工作进度、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通过组办会商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指导。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见人见事的深挖细问,确保巡察组工作思路清晰、少做无用功、工作效率更高。

巡后会商对症下药开良方在巡察总结反馈阶段,组办会商重点围绕巡察报告、谈话报告、线索报告以及问题底稿的质量进行检视,即巡察报告的总体评价是否全面客观,是否与发现的问题定性有冲突;发现问题的定性是否聚焦政治巡察、是否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是否事实求实反映问题;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要素是否齐全;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通过会商讨论,让每一份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确保“政治画像”真实准确。

“‘组办会商’实现了组办之间思想上融合贯通和业务上无缝对接,推动解决了巡察政治站位不高、发现问题不精准等问题。”该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会商制度落实,畅通巡察组与巡察办的“信息渠道”,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效果不减,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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