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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委巡察办“四项举措” 助力乡村振兴

阅读次数: 作者: 张高平 信息来源:紫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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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紫阳县委巡察办结合洞河镇田榜村实际,采取“四项举措”提升帮扶质效,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强化驻村力量,精准人员选派。县委巡察办把选优派强“第一书记”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先行棋”,严格选派标准,选派政治素质好、有农村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优秀年轻中层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专职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强化工作谋划,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同时,围绕帮扶工作实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掌握实情、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真正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精准制定结对帮扶计划,分析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形成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

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帮扶质效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联系,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汇聚各方社会力量,依托乡情、亲情,大力引导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归、资金回流”,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为帮扶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后勤保障,注重服务关怀。积极配合洞河镇党委共同加强驻村点建设,足额预算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和帮扶资金,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好驻村干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现实问题,不再安排派驻干部承担乡村振兴以外的工作,为其安心扎根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单位负责同志定期与选派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让选派干部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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