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资金11.97万元,服务残疾人63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资金25万元,服务残疾人100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资金14.5万元...”
2020年8月,紫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联开展常规巡察工作期间,“好帮手”家政服务公司实施的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引起了巡察组人员的注意。
“现在国家的政策真是好,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真是太到位了,购买专业服务为残疾人解决困难。实际落实情况到底咋样呢?”在看到一本又一本的材料后,巡察组工作人员当即向组长汇报了自己的想法。
“走,咱们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去,看看落实情况到底咋样。”在组长的安排下,巡察组兵分两路开展实地走访和电话访问了解情况。
“你们问的这个人已经过世几个月了。”
“这个人一直住在精神病院呀!”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他了,一直联系不上他。”
......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跟工作人员聊开了,而另一头,电话访问也在同步进行。
“你电话打错了吧!我这个手机号都用了几年了。”
“我一直住到敬老院的,没有享受啥服务。”
“你所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看来这所谓的托管服务是没有完全到位呀!那又是如何通过县残联检查验收的呢?套取的公款用在哪里了?”面对巡察组组长的灼灼目光,“好帮手”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欧前雄知道想要支吾搪塞是不可能了。
“我在这个项目中编造了虚假内容,有24名残疾人没有提供服务,我错了”面对巡察组掌握的情况,欧前雄只能吐露实情。
“是我们在验收时把关不严,工作不实,造成国家资金受到损失,对不起党和单位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一定改正错误。”负责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的县残联就业中心负责人李存均惭愧地说。
“国家如此好的政策,你们就是这样落实的”组长正色道,“竟然敢虚报冒领残疾人服务补助,坚决不行!”。
随后,巡察组通过会商研判后,按程序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立案调查。事情发生后,涉事人员主动将违纪款项54413.07元上缴。最终李存均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欧前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案件办结不意味着就完事了。这起违纪案的发生,暴露出县残联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我们将督促县残联通过深刻查摆问题、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紫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