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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高龄补贴

阅读次数: 作者: 林荣虎 卢蓄 信息来源:紫阳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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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爷,这个季度的高龄补贴您收到了吗?”

“收到了,今年上半年的都收到了,共600块钱,我还用这些钱去买了米和油,感谢巡察组、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啊”。这是前不久,巡察组干部电话回访高桥镇何家堡村张运仲老人时的情景,老人语气虽有些含混,但仍透露着激动,听得巡察组的干部心里暖洋洋的。

2021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紫阳县委围绕省市确定的11个专项整治领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

“这两份人员花名册上有部分人是对不上的,比如,家住红椿镇盘龙村的黄景国老人,今年81岁,每月都发放了养老金,但高龄补贴的发放台账里却没有他的信息?”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全组会上,副组长看着《高龄补贴发放台账》和《养老金发放台账》提出了疑问。

“这其中会不会存在漏报漏发的情况?高龄补贴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要保障好、落实好,立即将全县涉及高龄补贴和养老金发放的资料调回来,仔细比对核实。”巡察组组长说道。

巡察组调取了全县2021年第二季度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统计表和7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表进行比对。《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年满70周岁的陕西省户籍老年人,经申请审批后即可享受高龄补贴政策。因此凡能够领取养老金且年龄达到70岁以上的老人,也必然能享受高龄补贴。经比对,初步发现约160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未享受高龄补贴。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县委第二巡察组将比对出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县卫健局,“请你们对这份名单上的人员再次核对,一定要确保真实”。

最终确认符合条件而未享受的老人为125人。县委第二巡察组经过组务会研判和组办会商后,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经核查,该问题线索反映内容属实,部分镇村干部确实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交接和政策宣传不到位等不正确履职情况,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批评教育3人,延长入党预备期1人。

2022年7月,巡察组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目前这125人中,已落实到位109人,余下16人因不在本县且无法联系,县卫健局正在通过其他途径取得联系。下一步,县委巡察组将持续跟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确保该享受的一个都不落。”县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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