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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不准”进一步严明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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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关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维护换届秩序,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中共紫阳县纪委转发中共安康市纪委《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群众要依法依规参选、公平竞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不准”要求。

十二个严禁

01. 严禁骗选贿选,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02. 严禁破坏选举,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03. 严禁非法活动,利用宗教、宗族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唆使他人避会抵制、寻衅滋事。

04. 严禁诬告诽谤,通过陷害、中伤他人或制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秩序。

05. 严禁打击报复,对换届选举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06. 严禁损公肥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

07. 严禁弄虚作假,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利用职务之便影响换届公平公正。

08. 严禁侵害公物,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等物品资料,恶意损毁、私藏、转移公共设施设备、集体财物或账目。

09. 严禁徇私舞弊,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通过说情、打招呼、发表或散布虚假不当言论,影响换届正常秩序。

10. 严禁干预选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禁返乡干扰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11. 严禁扰乱选举,严禁通过煽动、串联他人的方式,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干扰选举。

12. 严禁其他违规行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十二个不准

01. 不准赠送礼品礼金,向选举人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进行拉票。

02. 不准违规请吃消费,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

03. 不准变相送钱送物,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或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04. 不准许诺派送财物,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

05. 不准贿赂竞争对手,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

06. 不准进行利益诱导,以承诺当选后赞助经费、免除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

07. 不准侵害集体财物,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

08. 不准私下说情跑要,私自通过电话、微信、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进行拉票。

09. 不准贿赂公职人员,以各种利益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10. 不准干预阻挠调查,任何人不准干预、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

11. 不准违反规定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举,不准擅自简化、更改选举程序,影响选举工作正常开展。

12. 不准从事其他形式的拉票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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